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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赛事-第七届国际新闻摄影比赛(华赛)征稿
第七届国际新闻摄影比赛(华赛)征稿
责编: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 2011-01-04 来源: 点击:10174 次  【打印

  第七届国际新闻摄影比赛(华赛)组委会决定:定于2011年3月21日至25日在江苏省南通市举行2010年度国际新闻摄影比赛评选;同时,面向全世界发出征稿通告。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各国参赛者可通过互联网或快递等方式将作品寄往设在北京的第七届华赛征稿办公室。截稿时间为北京时间2011年2月15日24时。

  一、比赛主题:和平与发展

  参赛照片围绕保卫世界和平事业 ,推动世界各国政治进步,经济繁荣的主题,表现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生态、环境等诸多领域中的成就、冲突和解决矛盾的过程,表现人类生活的变化和进步,表现人的命运、情感、意志和力量。

  二. 照片分类及代码

  共分8类,每一类设单幅与系列两项:

  1. 日常生活类新闻单幅(DL)和系列(DLS)

  2. 战争、灾难类新闻单幅(WDN) 和系列(WDNS)

  3. 非战争灾难类重大新闻单幅(GN) 和系列(GNS)

  4. 经济及科技类新闻单幅(ESTN)和系列(ESTNS)

  5. 自然及环境类新闻单幅(NEN)和系列(NENS)

  6. 文化、艺术与娱乐类新闻单幅(ACEN)和系列(ACENS)

  7. 体育类新闻单幅(SP)和系列(SPS)

  8. 新闻人物与肖像单幅(POPN)和系列(POPNS)

  三. 评选标准:

  内容真实,着力体现“和平与发展”主题;

  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

  标题与图片说明准确、简明;

  参赛类别清晰。

  四. 参赛规则

  (一)、参赛者

  1.接受世界各国通讯社、报刊社、图片社、网络媒体和各种摄影团体的新闻记者和摄影师的新闻摄影作品参赛。

  2.所有参赛者必须填写参赛申请表,请登录华赛官方网站www.chipp.cn下载中文或英文版的参赛表格(点击下载)。在参赛表中填明个人资料和对参赛新闻摄影作品的详细说明,申请表还必须有参赛者的签名或参赛者授权的签名,通过网络上传参赛者必须提交网上电子签名。在填写参赛申请表时,如果参赛者没有受聘用的单位,则应提供能够证明摄影师职业状况的证明信或某种官方(包括各种摄影团体)认可的文件和注册编号。

  3.参赛作品须与参赛申请表请一并上传或邮寄。如通过邮递方式寄送,请在包裹上写明“不具有商业价值”以避免额外的收费和在海关的延误。

  4. 获奖新闻照片将在公布比赛结果时在媒体上发表,并同时纳入国际新闻摄影比赛(华赛)的馆藏。

  5.比赛组委会享有免费使用参赛者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与华赛相关的出版、展览等,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及版权拥有者的署名权。

  6.评选结果宣布后,组委会有权根据情况向获奖者索要能够满足华赛年鉴出版和展览质量要求的底片或幻灯片复制件或大数据量电子文件。

  7.参赛者应确保对参赛作品享有版权或已获得作品版权拥有者的同意提交作品参赛,参赛作品中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负。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参赛者应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全部相关责任。

  8.不遵守参赛规则或不能满足参赛表格中条件的参赛作品将被视为不合格。

  9.比赛不收参赛费。

  10.在参赛规则和申请表上阐述的条款具有约束力。

  (二)、参赛作品要求

  1.每位参赛者限投10件作品参赛,其中每个系列作品视为一件作品。

  2.单张新闻照片必须是在2010年拍摄并发表的。

  3.系列新闻照片必须是在2010年完成或首次发表的。

  4.系列新闻照片可以包括最少6张,最多10张照片。系列照片中,每张都需要标记分类代码、系列代码和顺序代码。

  5.参赛者可登录华赛官方网站http://www.chipp.cn/,上传照片或制作成光盘寄送。数码照片文件的格式可为JPG,文件量大小应在2MB以上,像素1000万以上。

  6.参赛新闻照片必须写有题目和新闻要素齐全的文字说明。参赛者提供的中文或英文说明要准确、简洁。

  7.数码摄影:来源于数码器材拍摄的照片必须注明“SDC”字样(由数码相机拍摄)。

  8.比赛不接受合成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

  9.作为系列照片参赛的作品可以拆开单独送入单幅类照片的比赛,但相同的照片不能同时投送到不同类别中。分别参加系列和单幅比赛的相同照片将被累计计算参赛作品件数。

  10.参赛照片正面不能标有参赛人的姓名或身份信息、照片标题和图片说明,但要写清分类编码和在申请表格上使用的照片序列号和分类代码。每张参赛照片将被组委会注册和重新编号。

  11.所有图片必须写清拍摄国家、地点和时间。

  12.评委会的决定视为最终决定,不接受任何申诉。

  13.获奖作品一旦发现并证实违背参赛要求,国际新闻摄影比赛组委会将立即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相关作品也将从华赛官方网站和展览中取掉。

  五. 奖项与奖酬

  1.奖项:

  (1)在8类16项(每类分单幅和系列两项)中,每项设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1名、优秀奖2名。

  (2)从全部金奖作品中评出单幅“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1名;

  (3)各项比赛必须评出金、银、铜奖,但优秀奖奖数不足者可空缺。

  2.奖酬:

  “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奖杯一座、证书一件,人民币10万元;前往上海领奖的往返机票1张;

  各项金奖:奖杯一座、证书一件,人民币10000元;前往上海领奖的往返机票1张;

  各项银奖、铜奖:奖杯一座、证书一件;

  优 秀 奖:证书一件,

  上述获奖作品将入编当年华赛年度获奖作品年鉴。组委会将向每位获奖者免费赠送该年鉴一本。

  六. 获奖通知方式

  评选委员会的最后裁定将于2011年3月下旬在南通市进行,并于评选结束后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比赛结果,比赛获奖作品名单将同时在华赛网站上以中、英文两种文字予以发布。获奖人将被单独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比赛结果公布后,华赛将向所有参赛者发出对他们参赛的答谢,以及完整的获奖作品名单。

  七. 参赛作品报送

  通过网络上传方式参赛者请自2011年1月1日起登录国际新闻摄影比赛(华赛)官方网站http://www.chipp.cn/,并按照网页上的引导步骤注册、填写表格和提交作品。

  参赛光盘请快递:

  中国北京宣武门西大街57号新华社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

  邮政编码100803

  八.参赛作品截稿时间

  比赛将于2011年2月15日24时截止收稿,逾期的参赛作品将不予接受。信封上邮戳,及上传作品显示的时间将被视为参赛作品的提交时间。

  华赛征稿办公室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

  地址:中国北京宣武门西大街57号新华社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

  邮政编码:100803

  联系电话:0086-10-63074595(中文)0086-10-63077217(英文)

  传真电话:0086-10-63074595(中文)0086-10-63076831(英文)

  联系人:张潇艺(中文) 焦敏(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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